近日,香港因《逃犯條例》修訂而爆發騷亂,多名警員及市民受傷。及後,有媒體發表一篇題為《逾200選委聯署促特首下台》的報道,聲稱「逾200個選舉委員會委員聯署發表聲明,對林鄭漠視民意、不願撤回修例,冷漠引發民眾自發佔領運動,但卻遭到警方暴力清場,比當年雨傘運動以更暴力方式對待示威者。聲稱認為林鄭已盡失其正當性,必須引咎下台,並促警方立即停止暴力行為,以及撤回撤回逃犯修例」。
不客氣的說,這篇報道的標題極具誘導性,報道內容則似乎是有所篩選,刻意不談某些關鍵訊息,以達到誘導輿論的效果。這種報道手法,在台灣叫作「帶風向」(framing)。以標題為例,報道便刻意不提這一班參與聯署的選委,究竟屬於哪一個政治派系。至於報道內容,則刻意不談這班選委究竟有誰,讓讀者無法得知這一班選委,他們的政治立場本來是甚麼。
有人或許會問:為何這班選委的名字,以及他們的政治立場,是這篇報道的關鍵訊息呢?答案其實十分簡單。如果這一班選委,本來都是建制派的話,當日也曾投票林鄭月娥,這篇報道便極具爆炸性。因為在這時刻,若有建制派選委發表聯署,要求林鄭下台的話,等於建制派出現內訌,亦顯示林鄭出現了執政危機。如此一來,修例是否通過,便極有可能出現變數。
然而,如果這份聯署,只是一班泛民選委提出的話,新聞價值便會低了很多。因為泛民選委在當年的特首選舉中,本來便是all-in曾俊華的,他們根本從沒支持過林鄭月娥上台。除此之外,政府自提出《逃犯條例》修訂以來,泛民便是反對修例,甚至藉此要求林鄭下台。換句話說,這份聯署若是是泛民選委發起的話,便不過是泛民利用金鐘爆發暴動,再次表明他們的政治立場而已。
更重要的是,這份聯署若是是泛民選委發起的話,便會衍生一個問題:泛民在上屆的選委會選舉中,贏取了325個議席,為何這一份聯署,只有大約二百個選委簽署呢?其他一百多名選委,又去了哪裡去呢?究竟是不是泛民覺得,今次是個「抽水良機」,可以利用警方這次平暴的畫面,挑動泛民支持者的情緒,所以在急忙之下,只能找到二百個選委參與聯署?還是這一班泛民選委,立場並未統一呢?我們並不知道。
不過無論如何也好,那份媒體的報道手法,都是刻意地「帶風向」。事實上,在同一篇報道裡,有些媒體便在標題提到這一班選委,是來自泛民主派,另一些媒體的標題,雖沒提及選委的所屬派系,但都有提及參與聯署的部分 (甚至是全部) 選委名字,讓人了解這份聯署所代表的政治立場。說到這裡,筆者不禁要問:現在的香港媒體,是否真的要變得立場先行,連最基本的新聞操守都不顧呢?
文 : 文兆基
時事評論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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